根据《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济高管办发〔2019〕1 号)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企业应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于2019年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或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奖励资金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2月22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资金申请表
2.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当天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务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质量标准办公室 联系电话:82689637
五、材料受理园区
关于申报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的通知 - 附件.doc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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