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大家尽量采取邮寄的方法领取证书。
已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各区县报名审核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会计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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