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信息 > 财政系统 > >

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财政局 时间:2021-01-20 08:43:12 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1月21日(法定工作日)开始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报名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首页中间部分横向滚动栏”版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大家尽量采取邮寄的方法领取证书。

已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各区县报名审核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QQ图片20210119113115.png

 

会计处

2021年1月18日

关键词:人才 上一篇:2021,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关注国硕商服

免费咨询

友情链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国硕商服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济南国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版权 鲁ICP备19027125号 鲁公网安备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