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 服务贸易 > >

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扩大电信旅游金融等开放

来源: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 时间:2018-05-24 14:44:56

 

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将加快开放步伐。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北京等17个地区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

 

会议指出,优先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2016年国务院?批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在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试点。

 

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为2年。

 

会议决定,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同时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为相关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

 

会议还决定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友情提示】国硕商服---中小微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以企业公共服务为基本出发点,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新闻资讯、企孵云ERP和云办公OA系统为基础,真正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负减重的同时做到企业服务的体系标准化、资源最大化、服务最细化的价值所在。

山东济南国硕商服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版权证明、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关注国硕商服

免费咨询

友情链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国硕商服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济南国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版权 鲁ICP备19027125号 鲁公网安备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183号